1.專利申請的類型
專利申請分發(fā)明、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三種類型。針對產品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,可以申請發(fā)明專利;針對產品的形狀、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于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,可以申請實用新型專利;針對產品的形狀、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、圖案的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適于工業(yè)應用的新設計,可以申請外觀設計專利。
2.辦理專利申請應當提交哪些申請文件
申請發(fā)明專利的,申請文件應當包括:發(fā)明專利請求書、說明書(說明書有附圖的,應當提交說明書附圖)、權利要求書、摘要(必要時應當有摘要附圖),各一式兩份。
涉及氨基酸或者核苷酸序列的發(fā)明專利申請,說明書中應包括該序列表,把該序列表作為說明書的一個單獨部分提交,并與說明書連續(xù)編寫頁碼,同時還應提交符合國家知識產權局規(guī)定的記載有該序列表的光盤或軟盤。
申請實用新型專利的,申請文件應當包括:實用新型專利請求書、說明書、說明書附圖、權利要求書、摘要及其摘要附圖,各一式兩份。
申請外觀設計專利的,申請文件應當包括:外觀設計專利請求書、圖片或者照片,各一式兩份。要求保護色彩的,還應當提交彩色圖片或者照片一式兩份。提交圖片的,兩份均應為圖片,提交照片的,兩份均應為照片,不得將圖片或照片混用。如對圖片或照片需要說明的,應當提交外觀設計簡要說明,一式兩份。
3.受理專利申請的部門
申請人申請專利時,應當將申請文件直接提交或寄交“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受理處”收(以下簡稱專利局受理處),也可以提交或寄交到設在地方的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代辦處(以下簡稱專利局代辦處),目前在北京、沈陽、濟南、長沙、成都、南京、上海、廣州、西安、武漢、鄭州、天津、石家莊、哈爾濱、長春、昆明、貴陽、杭州、重慶、深圳、福州、南寧設立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代辦處;國防專利分局專門受理國防專利申請。
4.如何辦理專利申請
辦理專利申請應當提交必要的申請文件,并按規(guī)定繳納費用。專利申請必須采用書面形式或者電子申請的形式辦理。不能用口頭說明或者提供樣品或模型的方法,來代替書面申請文件。在專利審批程序中只有書面文件才具有法律效力。
各種手續(xù)文件都應當按規(guī)定簽章,簽章應當與請求書中填寫的姓名或者名稱完全一致。簽章不得復印。涉及權利轉移的手續(xù),應當有全體申請人簽章,其他手續(xù)可以由申請人的代表人簽章辦理,委托專利代理機構的,應當由專利代理機構簽章辦理。
辦理手續(xù)要附具證明文件或者附件的,證明文件與附件應當使用原件或者副本,不得使用復印件。如原件只有一份的,可以使用復印件,但同時需要附有公證機關出具的復印件與原件一致的證明。
5.提交申請時如何排列申請文件
發(fā)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申請文件應按下列順序排列:請求書、說明書摘要、摘要附圖、權利要求書、說明書、說明書附圖和其他文件。外觀設計專利申請文件應按照請求書、圖片或照片、簡要說明順序排列。申請文件各部分都應當分別用阿拉伯數字順序編號。